2020年深圳寶安區知識產權貫標獎勵
(一)政策依據
根據《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第七條,“對參加“貫標”并獲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給予每家10萬元的獎勵。”
(二)獎勵條件
1.符合項目申報基本條件;
2.獲得由國家認監委批復成立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公司出具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認證證書及監督審核合格通知書,證書仍在有效期內,認證地址必須包括寶安區內地址;
3.有效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取得顯著成效,獲得認證證書后截至申報獎勵前,獲得1件以上發明專利授權或2件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或2件外觀專利授權或2件以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4.申請人之前未獲得區的此項獎勵;
5.近兩年內沒有發生經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終認定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重大違法行為。
(三)獎勵標準
寶安區知識產權貫標獎勵工作每年組織申報一次,每年獎勵不超過120家。按照申請人獲得貫標認證的時間先后順序進行排名(以初次發證日期為準,同一天發證的按申請材料受理日期的先后為準),每家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申請材料
1.項目申報基本材料;
2. 國家認監委批復成立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公司出具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認證證書及監督審核合格通知書;
3. 1件以上發明專利授權或2件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或2件外觀專利授權或2件以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