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業老師提供一對一服務,拿證周期短,通過率高
熱門搜索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ISO體系認證|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知識產權代理|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
本文內容來自:深圳市羅湖區科技創新局
為貫徹落實區第八次黨代會精神,全面推進“產業引領,服務升級”決策部署,推動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開展2022 年產業發展政策修訂工作,根據相關規定,現向社會公眾征求《深圳市羅湖區扶持信息產業發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2年2月14日-3月14日。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和建議。
深圳市羅湖區扶持信息產業發展工作措施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貫徹區委、區政府關于建設“灣區樞紐、煥新羅湖” 的工作部署,加快發展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集群,引導企業轉型升級,集聚科技創新要素,促進軟件和信息服務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本措施適用于注冊登記地在羅湖,在羅湖納稅或依法納統,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從事軟件信息服務、區塊鏈、智能終端產業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機構等。本措施的信息企業指軟件信息服務、區塊鏈和智能終端企業。
(一)對新引進的信息領域獨角獸企業、準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及其他已獲得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投融資機構投資的企業,按企業已獲投資總額的15%給予扶持,最高5000萬元。
具體標準如下:
序號 |
扶持條件 |
扶持上限(萬元) |
1 |
獨角獸企業 (1)成立時間不超過10年; (2)獲得過私募投資,且尚未上市; (3)企業估值超過10億美元。 |
5000 |
2 |
準獨角獸企業 (1)成立時間在7年以內; (2)獲得過私募融資且融資額超過1500萬美元,估值在3億美元以上,最近3年營收復合增長率大于40%,最近1年收入大于3000萬元人民幣。 |
2000 |
3 |
瞪羚企業 (1)成立時間不超過10年; (2)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大于2000萬元,且小于4億元; (3)最近2年營業收入營收復合增長率大于18%; (4)獲得過私募融資且融資額超過500萬美元,估值在1.5億美元以上。 |
1000 |
4 |
其他獲投企業 成立時間在5年以內,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進行過私募融資且融資額超過100萬美元,估值超過1億美元以上; (2)創始人為經認定的各類高層次人才; (3)企業獲得1項以上與創業公司業務方向一致的知識產權; (4)企業產品與服務具有創新性并獲得知名客戶的認可、授權或訂單。 |
500 |
(二)引進專精特新企業扶持。對新引進的信息領域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其自用辦公場地租金給予最高50%的補貼,年補貼金額最高150萬元,扶持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年;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給予裝修補貼,最高補貼150萬元。
具體標準如下:
類型 |
扶持標準 |
|
年度最高房租 補貼金額(萬元) |
裝修補貼最高 扶持金額(萬元) |
|
市級 |
45 |
45 |
省級 |
75 |
75 |
國家級 |
150 |
150 |
(三)引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扶持。對新引進的信息領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入羅湖區統計庫的,按納稅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國高認定扶持,對其自用辦公場地租金按納稅分檔給予最高50%的補貼,年補貼金額最高70萬元,扶持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年;按每平方米800元給予裝修補貼,最高補貼70萬元。
具體標準如下:
情形 |
上一年度納稅額 |
年度最高房租 補貼金額(萬元) |
裝修補貼最高 扶持金額(萬元) |
一次性落地扶持(萬元) |
1 |
50萬以下 |
15 |
15 |
20 |
2 |
50萬-100萬 |
45 |
45 |
|
3 |
100萬以上 |
75 |
75 |
30 |
第三章 扶持信息領域企業做大做強
第四條 企業獲得軟件資質扶持
對上一年度申請獲得CMM/CMMI3、CMM/CMMI4和CMM/CMMI5(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60萬元、90萬元補貼。
第五條 企業獲得榮譽獎勵
首次入選全國“軟件業務收入百強”“中國互聯網企業綜合實力百強”“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綜合競爭力百強” 等國家級榮譽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六條 申報國高資質扶持
對信息企業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第七條 專精特新企業扶持
對信息企業初次獲得認定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對初次認定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對初次認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給予一次性 50萬元獎勵。
第八條 承接國家、省、市重點科技專項扶持
對獲得“工業軟件”重點專項、“軟件與計算(工業軟件)專項以及工業軟件專項”“基礎研究專項”等國家、省、市級重點專項或課題的承擔單位,按所獲資金的50%分檔給予資助,單個企業最高2000萬元,同一課題項目給予一次資助。
具體標準:
層級 |
扶持上限(萬元) |
國家級 |
800 |
省級 |
500 |
市級 |
300 |
第九條 區塊鏈專項課題扶持
對開展區塊鏈加密算法、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等技術基礎研究及應用研究的,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項目扶持總額的100%、70%、50%給予配套扶持,最高扶持2000萬元。
第十條 產學研合作扶持
信息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重點技術攻關,按企業實際支付項目資金的3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每年每家企業最高300萬元。
第十一條 科技獎勵扶持
對獲得國家、省、市科技獎勵的,給予企業或個人一次性獎勵。獲得國家級金獎或一等獎及以上的獎勵 200 萬元;獲得國家級其他獎項或省級獎勵的,獎勵100萬元;獲得市級獎勵的,獎勵50萬元。
第十二條 設立研發中心扶持
深圳工業百強企業在羅湖區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中心,連續3年按照該研發中心上一自然年度核準研發費用的10%予以資助,每年給予金額最高200萬元。
第十三條 企業研發投入扶持
對非國高企業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3%給予資助、國高企業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5%給予資助,每年每家企業最高300萬元。
第十五條 分轉子或龍頭企業剝離業務成立子公司扶持
扶持轄區分公司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或企業剝離業務成立獨立法人。對上一年度成立的信息企業,按自成立起12個月累計營收(不少于2000萬元)的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一)扶持龍頭企業。對上一年度納稅達2億元以上的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按其上一年度財政貢獻的50%給予扶持,年度最高不超過3000萬,扶持年限不超過5年。
(二)鼓勵擴大經營規模。對運營一年以上的信息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00萬元、1億元、10億元、5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
(三)促進營收增長。信息企業連續兩個年度營收保持增長,按平均增長率超過10%分檔給予營收增長獎,且最近一年超過10%部分,每增長一個點給予額外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具體標準:
營收 |
基礎獎勵(萬元) |
超出部分獎(萬元) |
1億以下 |
30 |
2 |
1億-5億(含1億) |
40 |
4 |
5億以上(含5億) |
60 |
6 |
(一)降低貸款成本。對信息企業因研發及生產經營項下支出產生的貸款的利息給予補貼。企業貸款還清后,根據企業實際發生的銀行利息及擔保費用,按5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二)扶持企業獲得投資。對經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獲得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投融資機構股權投資的信息企業,按投資機構實際投資額的5%,分五年給予總額最高500萬元的資助。
(三)扶持搭建投融資合作對接平臺。對建立融資平臺,提供投融資估值評價服務,促進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股權交易的機構,按服務金額的5%,每年給予服務平臺最高 100 萬元資助。
第十八條 信息產業人才扶持
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資助。規模以上信息企業與高校合作建設學生實訓(實習)基地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得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高級資格證書的信息企業人才,給予1萬元獎勵。
第十九條 技術推廣應用扶持
對在各領域建設特色應用場景項目的企業,按其控制系統、軟件等方面實際投資額度的30%給予資助, 資助金額最高為300 萬元。
第二十條 企業參與國家軟件生態體系扶持
扶持企業積極參與鯤鵬、昇騰生態體系,參與鴻蒙開源項目,推動自身上云,建設鯤鵬產業試點項目、云啟產業試點項目,對開展相關合作獲得市相關部門支持的,按照合同金額的30%給予資助,資助金額最高為200萬元。
第二十一條 擴大產品消費扶持
與平臺或品牌企業合作,打造羅湖智能終端產品消費節,打造羅湖智能終端消費高地,推動商業成果轉化。羅湖智能終端產品消費節每年活動經費不超過500萬元。
第二十二條 企業界定。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屬于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由區統計部門反饋為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饋信息同樣作為有效依據。
區塊鏈企業指在國家網信辦備案通過且實際開展區塊鏈研發或應用項目、并形成了區塊鏈相關產品、平臺或項目的企業或機構。
第二十三條 本措施所指市級“科技獎勵”包括《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提到的市長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青年科技獎、專利獎、標準獎等市科學技術獎項。
第二十四條 措施中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不受在羅湖綜合貢獻的限制。
第二十五條 措施中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累計扶持金額不得超過在羅湖綜合財政貢獻。
第二十六條 本措施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由羅湖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其他條款由羅湖區科技創新局負責解釋。
本措施同市級以上政策可疊加享受,但與羅湖區其他同性質扶持政策由企業自主選擇申報,不重復資助。
本措施的資助與獎勵資金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區資金年度總額控制。